南京2015年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最新详解

南京2015年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最新详解

栋芸溪 2024-12-31 植物补光 1430 次浏览 0个评论
摘要:,,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在2015年有所更新。根据相关规定,职工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这些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房自住,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以及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等情况。具体的提取条件和流程需参照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最新政策文件。

本文目录导读:

  1. 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概述
  2. 购房类提取条件
  3. 还贷类提取条件
  4. 建翻修房类提取条件
  5. 租房类提取条件
  6. 销户类提取条件
  7. 其他情况提取条件

住房公积金作为职工的一项重要福利,对于解决住房问题、减轻经济负担具有重要意义,南京作为江苏省的省会城市,其住房公积金政策一直备受关注,本文将详细介绍2015年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最新条件,帮助广大职工更好地理解和利用这一政策。

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概述

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根据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提取条件主要分为购房类提取、还贷类提取、建翻修房类提取、租房类提取、销户类提取和其他情况提取。

购房类提取条件

购房类提取是住房公积金提取中最常见的一种情况,根据2015年的政策,南京住房公积金购房类提取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购买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

- 职工购买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 职工购买单位集资建房的,同样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 职工与父母(或子女)共同购买同一自住住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 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共同购买同一自住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2、提取限制

- 职工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且该住房剩余产权未变动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在本市行政辖区以外购房,其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 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同样不予提取。

3、提取时间和材料

- 自签订购房合同起,一年之内可以提取公积金一次(现金),超过一年,只能办理还贷支取,不能提现,只能转账至还贷账户。

- 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购房合同正本原件(或房产证原件、契税发票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非本人购房时需提供)等。

还贷类提取条件

还贷类提取是指职工因偿还购房贷款本息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根据2015年的政策,南京住房公积金还贷类提取条件主要包括:

南京2015年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最新详解

1、提取条件

- 职工有房贷,且为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

- 公积金还商贷时,不能提取现金,只能转账到还贷账户。

2、提取时间和材料

- 办理时间为每年上半年的上半月(1月至6月的1号至15号)。

- 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银行开具的贷款证明(当月开当月有效)、本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主贷人非本人需要提供)等。

建翻修房类提取条件

建翻修房类提取是指职工因建造、翻建、大修拥有产权自住住房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根据2015年的政策,南京住房公积金建翻修房类提取条件主要包括:

1、提取条件

- 职工建造、翻建、大修拥有产权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2、提取材料

- 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工程合同、费用发票等。

租房类提取条件

租房类提取是指职工因支付房租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根据2015年的政策,南京住房公积金租房类提取条件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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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取条件

-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当年房屋租赁费用。

2、提取材料和额度

- 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房屋租赁合同、租金发票、本人身份证原件等。

- 提取额度一般不超过当年实际支付的房租金额。

销户类提取条件

销户类提取是指职工因离职、退休、出境定居等原因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根据2015年的政策,南京住房公积金销户类提取条件主要包括:

1、提取条件

- 职工离休、退休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 职工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 职工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2、提取材料

南京2015年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最新详解

- 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离职证明、退休证、护照等。

其他情况提取条件

除了上述几类常见的提取情况外,南京住房公积金还规定了一些其他情况的提取条件,如: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 职工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2、重大疾病

- 职工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3、突发事件

- 职工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是广大职工解决住房问题、减轻经济负担的重要途径,通过本文的介绍,相信读者对2015年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最新条件有了更加全面和深入的了解,希望广大职工能够充分利用这一政策,合理规划自己的住房和生活,也建议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能够不断完善和优化相关政策,更好地服务于广大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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