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民政优抚政策传来最新消息,连续提高标准彰显了政府对优抚对象的尊崇与深切关怀。这一举措体现了政府对退役军人、烈士遗属等优抚对象的高度重视,通过不断提升福利待遇,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此举不仅有助于提升优抚对象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也进一步弘扬了拥军优属的优良传统,营造了全社会尊崇军人、关爱优抚对象的良好氛围。
本文目录导读:
山东民政优抚政策再升级:连续20年提高抚恤补助标准
近年来,山东省在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方面持续加大力度,不断推出新政策、新举措,确保广大优抚对象能够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关怀与优待,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联合相关部门再次发布通知,宣布从2024年8月1日起,进一步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这一举措不仅体现了山东省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高度重视,也彰显了党和政府对广大优抚对象的深切关怀。
国家层面的政策背景
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4〕46号),明确从2024年8月1日起,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这是国家连续第20年提高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优抚对象的深切关爱。
此次提标统筹兼顾国家财力、对象贡献等因素,旨在进一步彰显尊崇尊重和关怀优待,通知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及时足额将抚恤金和生活补助金发放到位,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山东省的具体实施情况
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山东省积极响应,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具体的抚恤补助政策,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对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进行了详细规定。
1、残疾军人抚恤补助
山东省对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人员和民兵民工、其他因公伤残人员)的残疾抚恤金进行了调整,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124410元、118250元、112250元,这一标准不仅高于国家标准,也充分体现了山东省对残疾军人的高度重视和深切关怀。
2、烈属抚恤补助
对于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山东省也提高了定期抚恤金标准,烈属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39490元,因公牺牲军人遗属为每人每年33290元,病故军人遗属为每人每年30740元,这些标准的提高,有助于更好地保障烈属的基本生活,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3、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
对于在乡复员军人,山东省也加大了生活补助力度,中央财政在现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1321元,山东省地方财政在已有补助标准基础上,每人每年再增加一定金额,调整后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的标准为:抗战时期入伍的每人每年不低于32800元(山东省地方财政每人每年再增加1800元,总计不低于34600元),其他时期入伍的每人每年不低于32300元(山东省地方财政每人每年再增加1800元,总计不低于34100元),这一标准的提高,将有效改善在乡复员军人的生活质量。
4、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生活补助
对于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山东省也提高了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378元,提至每人每年不低于9828元,中央财政对山东省的补助标准也进行了相应调整,确保带病回乡退役军人能够享受到更加充足的生活保障。
5、参战退役军人生活补助
对于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军人,山东省也提高了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504元,提至每人每年10584元,这一标准的提高,将有助于缓解参战退役军人的经济压力,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
6、烈士子女生活补助
对于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山东省也提高了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492元,提至每人每年8772元,这一政策的实施,将让烈士子女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深切关怀和尊重。
7、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对于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山东省也提高了老年生活补助标准,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年提高32元,提至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年补助720元,这一标准的提高,将有助于改善农村籍退役士兵的晚年生活。
8、老党员生活补助
对于新中国成立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山东省也提高了生活补助标准,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党的,提至每人每年1130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党的,提至每人每年10210元,已享受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老党员,不执行上述补贴标准,仍按每人每年600元标准发给生活补助,这一政策的实施,将让老党员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尊重。
政策落实与监督
为了确保抚恤补助政策的顺利落实,山东省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财政部门等将加强协作配合,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还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不变形,对于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都将严肃查处,确保政策惠及每一位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
山东省还将加强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优化工作方式、提高确认质效,进一步夯实优抚数据基础,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通过这一系列措施的实施,山东省将确保抚恤补助政策真正落到实处,让广大优抚对象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
社会反响与未来展望
山东省抚恤补助政策的调整和实施,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响应,广大优抚对象纷纷表示,党和政府的关怀让他们倍感温暖和鼓舞,社会各界也对山东省在退役军人工作方面所取得的成效给予了高度评价。
展望未来,山东省将继续加大对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关怀力度,不断完善抚恤补助政策体系,提高政策执行效率和覆盖面,还将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退役军人工作再上新台阶。
山东省在抚恤补助政策方面的不断探索和实践,不仅为广大优抚对象提供了更加坚实的保障和支持,也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参考,相信在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山东省的退役军人工作一定能够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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